本帖最后由 雨絲飄了 于 2016-10-24 07:53 編輯
2016年10月20日08:33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各類信息中手機定位數(shù)據(jù)最為昂貴
近日,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通遼市奈曼旗公安局通報,經(jīng)過近半年縝密偵查,奈曼警方輾轉江西南昌、安徽合肥、江蘇南京,行程上萬公里,在多地警方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成功偵破通遼市首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截至目前,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3名,查明涉案資金112萬余元,查明交易公民個人信息共計5726條。 果斷出擊擒獲嫌疑人 今年5月5日,奈曼旗公安局網(wǎng)安大隊在工作中得到線索,一個微信昵稱為“大臉貓”的人疑似在網(wǎng)上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經(jīng)工作查明,“大臉貓”的真實身份為孟某,他長期活躍在十幾個QQ群和微信群里,大肆購買和銷售各類公民個人信息,交易量巨大且種類繁多,交易觸角延伸至十余個省份。 在通遼市公安局網(wǎng)安支隊的大力支持下,經(jīng)過40天的調(diào)查摸底,6月15日,奈曼旗公安局網(wǎng)安大隊聯(lián)合八仙筒派出所,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孟某在其家中抓獲,在其住所搜出的作案工具被及時送至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司法鑒定中心做電子物證鑒定。 犯罪嫌疑人孟某的歸案,似乎讓辦案民警看到了希望。但是,辦案民警沒有想到,孟某異常狡猾,他倚仗自己反偵查能力強,總是對辦案民警的訊問回避要害、避重就輕,千方百計地進行狡辯,拒不供認自己的不法事實。 民警與犯罪嫌疑人巧妙周旋。與此同時,電子物證鑒定結果已經(jīng)出來,這對于拿下孟某這塊硬骨頭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終于,在辦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和大量證據(jù)、事實面前,犯罪嫌疑人孟某交代其不法事實。 據(jù)孟某交代,他自2014年8月至歸案前一直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從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起初通過百度貼吧、QQ等聊天工具出售貼吧用戶真實身份信息,賺取高額利潤。嘗到甜頭的孟某在2015年竟辭掉工作,專職從事該違法犯罪活動。后來,孟某將自己的“產(chǎn)業(yè)”平臺由QQ發(fā)展到微信,進一步擴大了“產(chǎn)業(yè)”規(guī)模。 孟某自稱,為了躲避偵查、銷毀證據(jù),他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微信賬號、辦理銀行卡、手機卡,而且頻繁更換。直到案發(fā)時,他的父母和妻子都不知道他的所作所為。 信息精確度觸目驚心 辦案民警發(fā)現(xiàn),在孟某長期活躍的微信群里,只要有人提出查詢他人貸款記錄、住宿記錄、快遞地址、手機定位等信息時,群內(nèi)很快就會有人做出回應,孟某正是通過這種方式和這些人建立聯(lián)系,他們成為了孟某的第一批信源。 憑借良好的“信譽”,孟某在圈內(nèi)很快“聲名鵲起”,他常用的“大臉貓”微信昵稱成了金字招牌。在審訊過程中,孟某的下線均表示,雖然沒有見過“大臉貓”,但都“知道他很牛”,“圈內(nèi)若有人買不到信息,都會推薦去找‘大臉貓’,因為他渠道廣,基本有求必應”。 在固定證據(jù)時,民警整理出孟某的一份交易“價格表”,包括20多種個人信息交易大項,全部明碼標價,中間商們將其稱為“全套”。在這份價格表中,諸如個人征信、電信話單、銀行流水等信息已經(jīng)屬于非常廉價的“基本款”,甚至連計劃生育、航班信息、企業(yè)征信、公司賬號明細等略顯冷門的信息也能提供。 在各類信息中,尤以手機定位數(shù)據(jù)最為昂貴,價格表顯示,聯(lián)通定位200元/次,移動定位350元/次,電信定位價格最高,達到400元/次。手機定位服務包括衛(wèi)星圖和平面圖,定位精度在幾十米至幾百米范圍之內(nèi)。 個人信息買賣地下產(chǎn)業(yè)鏈覆蓋面之廣令人震驚,在這個鏈條上,中間商孟某扮演著承上啟下、互通有無的關鍵角色。孟某歸案后,該利益鏈條基本癱瘓,足見孟某在這一黑色產(chǎn)業(yè)鏈中舉足輕重的作用。 經(jīng)查,孟某共非法收購公民個人信息892條,交易人員51人,交易金額達7.7萬余元;共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3315條,交易人員74人,交易金額達54.6萬余元。 兩名下線相繼被抓獲 鑒于案情重大,社會危害嚴重,7月22日,奈曼旗公安局抽調(diào)網(wǎng)安、刑偵等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對此案進行擴線偵查。 專案組成立后,分析前期掌握線索,決定以孟某為切入點順藤摸瓜、循線追蹤,對孟某的上下線展開全面追查,進而切斷整個犯罪鏈條。在通遼市公安局網(wǎng)安支隊的支持下,孟某下線中一個微信昵稱為“大陌偵探”的人進入警方視線,警方初步確定其活動范圍在江西省南昌市。 8月29日,專案組民警與通遼市公安局網(wǎng)安支隊民警一行5人趕赴南昌,在搜集、分析大量線索后,確定了“大陌偵探”的真實身份為張某。8月31日16時,在當?shù)鼐降呐浜舷?民警將張某在其經(jīng)營的公司內(nèi)抓獲。據(jù)張某交代,僅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他就從孟某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1283條,交易金額達30.3萬余元,非法獲利達18萬元。 張某歸案后,警方得到線索,孟某的一個微信昵稱為“Aa商務調(diào)查”的下線在安徽省合肥市活動,民警立即從江西南昌轉戰(zhàn)安徽合肥。9月4日,辦案民警確定“Aa商務調(diào)查”的真實身份為夏某。當辦案民警趕往夏某家中時,夏某早已不見蹤影,其家人稱,夏某帶著父親去南京就醫(yī)。事不宜遲,辦案民警立即驅車直抵南京,當民警找到夏某所住賓館后,發(fā)現(xiàn)還是晚了一步。 在得知夏某帶著父親于當天凌晨5點乘高鐵返回合肥后,辦案民警馬上返回合肥。在當?shù)鼐降呐浜舷?民警給夏某的家人做思想工作,9月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夏某到蜀山分局投案自首。據(jù)夏某交代,今年2月至6月期間,他在上線孟某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236條,交易金額達1.8萬余元。 10月8日,犯罪嫌疑人張某和夏某已被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孟某也將被移送審查。(記者 顏愛勇 通訊員 陸繼成)
(責編:劉茸、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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